吉林自律规范驻地网行为-2013-02-05 ———— 2020-09-14 ————

       本报讯 8月28日,吉林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工作办公室,组织移动、联通、电信共同签署重点场所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自律协议,对铁路、地铁、高速公路沿线、机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大型场馆、校园、工业园区、新建住宅小区、新建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共十类重点场所的共建共享建设项目,协商、立项、建设、使用和维护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别对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中的高额入场费及垄断经营等问题给予严格规范。

       按照协议,三家省级运营商将规范各自市(州)分公司新建住宅小区和新建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行为,杜绝重复建设,采取统谈共签的方式,严格区分投资界面,实现三方共同接入。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应同步建设通信配套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对不符合要求的,三方不得将其接入公用电信网。三方不得单独与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的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通信接入及服务合作协议;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项目进行投资。三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向开发商、物业公司或其他方进行返利、变相投资或给予实物。三方不得与任何其他方(如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等)就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配套设施的接入和使用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排斥其他基础电信企业的平等接入和使用。对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建设项目,若发生接入建设、使用维护等方面的争议,由市(州)分公司联合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无法解决的,应按共建共享协调机制,提交各自省公司协商和省共建办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