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部分新建小区遭遇宽带霸权-2013-02-06 ———— 2020-09-14 ————

       [提要]一些已建设成小区的物业公司实际是开发商的下属子公司,如此一来,小区物业更是在对待业主选择宽带问题上明显带有倾向性。还有一些业主质疑,造成一些小区宽带接入不能选择的原因,除了线路建设外,可能还有一些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收取了通信运营商的“好处费”,暗箱操作,刻意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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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曾发布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电信服务的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然而,连日来,本报相继接到多个读者的投诉电话,反映其所在小区只有一家宽带运营商提供宽带服务。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个小区只能有一家宽带运营商,即使网速慢、服务不好,业主也无法更换运营商,只能默默忍受。为啥新建的部分小区,宽带运营商轻易就实行了垄断经营?

      对此,记者连日来经过多方走访调查,逐步了解到一些内幕。

      采访地点:呼和浩特市市区多个新建住宅小区

      采访内容:住宅小区宽带经营垄断现象

      采访对象:住宅小区业主 开发商 物业公司 运营商 消协 通信管理局

【语录】

      选择接入哪家运营商的宽带应该业主说了算,凭什么由开发商做主?

      ――滨河湾小区业主李先生

      宽带服务变成了垄断品,这就意味着剥夺了我们业主的选择权。如果这仅有的一家运营商服务质量不好,我们只能忍气吞声。

      ――中海锦绣城小区业主顾先生

      目前,滨河湾小区只能用联通的宽带,因为开发商跟运营商有协议,前期建设时宽带线路是由联通负责的。物业与运营商之间没有任何经济利益,我们物业也非常欢迎其他运营商进驻小区,这对业主也是一件好事儿,如果其他运营商来,物业方面肯定会积极配合……

      ――呼和浩特市闽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朱经理

      电信确实不能用,因为他们没有铺设线路,当初盖楼布线就是联通铺设的线路,所以只能用联通了……

      ――内蒙古祥辰物业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

      通过人为因素谋取小区宽带垄断利益的行为属于垄断经营,不仅违反市场自由交易、公平竞争原则,也是对小区业主选择权的侵犯。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袁威伟

      市场进入多家竞争后,开始出现这一问题(小区宽带垄断)。为节省建筑成本,本该由建筑单位承担投资的资金被转嫁到运营商身上,让宽带运营商先期投入资金铺设光纤管线,进而形成了垄断经营……

      ――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网络监管处处长高飚

【现状】

不能自由选择运营商

      今年8月,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滨河湾小区业主李先生准备为家中安装中国电信的宽带时,却被物业方告知,小区业主只能安装指定运营商的宽带(联通宽带)。

      李先生在质问物业无果后,拨打了中国电信客服电话咨询相关安装事宜,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其他原因,他们在该小区没有布线,无法办理电信宽带业务。在该小区,与李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业主不在少数。

      物业公司为啥指定一家运营商?其他运营商为啥不能进入?带着业主的疑问,9月6日,记者来到负责该小区物业的呼和浩特市闽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了解情况,该物业公司朱经理告诉记者:“开发商已经和运营商(联通)签订相关协议,小区的业主安装宽带只能选择这家运营商提供的相关业务。”

      对此,李先生表示:“开发商有什么权利指定网络运营商,这么轻易就剥夺了我们的选择权,这不是强制消费吗?”

      为此,记者以客户身份致电中国电信求证此事。“目前电信尚无法对金桥开发区附近的住宅小区提供宽带服务。”客服人员表示。

      记者在采访时得知,除了滨河湾小区,北辰新领地、金隅时代城、中海锦绣城、山水小区等住宅小区均存在由一家运营商垄断小区宽带的问题。对于这一情况,很多业主只能选择无奈接受。“我们小区只能用铁通的宽带,铁通投诉率高,因为很多人都觉得网速慢,可是只能这样了,要不然折腾上半天,上不了网的还是自己。”山水小区居民侯先生非常郁闷。

【调查】

人为阻隔是主因 技术上没有问题

      呼和浩特市某楼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营销经理告诉记者,网络运营商在部分小区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

      根据要求,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应同步建设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

      对此该营销经理证实:“有些楼盘的网线确实是开发商自己铺设的,但是网线接到哪家运营商提供的端口上,却要取决于开发商和运营商之间的关系以及谈判情况。”他表示,两者之间签订的协议往往含有排他性条款。

      而运营商为了市场竞争,愿意进入小区投资;部分开发商也为节省建设成本,这样双方一拍即合,由进入该小区的运营商来为网线铺设埋单。呼和浩特市所开发楼盘的网线铺设全部交给宽带运营商来完成的也不在少数。

      此外,一些已建设成小区的物业公司实际是开发商的下属子公司,如此一来,小区物业更是在对待业主选择宽带问题上明显带有倾向性。

      还有一些业主质疑,造成一些小区宽带接入不能选择的原因,除了线路建设外,可能还有一些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收取了通信运营商的“好处费”,暗箱操作,刻意所为。

      对此说法,受访的物业公司都明确予以否认。

      “这是开发商要求的,与物业没有关系,物业与运营商之间没有一点利益关系。如果小区内大多数业主都要求其他运营商进入小区,物业可以着手处理此事并积极配合运营商……”呼和浩特市闽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朱经理这样答复记者。记者在采访负责中海锦绣城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时,该物业公司的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中海锦绣城小区的确只能安装联通的宽带,但是这与物业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也希望有别的运营商进入小区,让业主多个选择,这需要一个过程,我们正在进行这个工作。”

      据国内一家大型通信运营商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他多年掌握的情况,造成小区宽带接入产生垄断问题的成因主要是在小区建设过程中,开发商与通信运营商签订了前期合作协议。开发商投资建设通信设施,运营商花高价买断,或者运营商赞助开发商建设,获取通信接入的垄断经营权,互惠互利。他还说:“一般来讲,只要小区有完善的入户通信布线,所有运营商都可以自由接入,这个在技术上没有壁垒。该问题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人为因素,而不在于设施和技术。”

【揭秘】

“最后一公里”暗藏灰色收益

      网络世界的“最后一公里”指从运营商入驻小区机房的交换机到百姓家里的电脑终端。

      据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发商在选择小区配套时,成本等诸多因素往往是其重点考虑的,所以开发商大都会选择成本较低的运营商进驻小区。而运营商为了进入小区,换来小区通信、网络业务的独家经营权,便与开发商之间实现利润分成,最终达成互赢。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小区宽带入户”这样的条款已成为不少购房合同中不可或缺的要件。其实,有的开发商实际只和某个宽带业务提供商签订了排他性合同,使得业主没有机会选择另外的提供商,这样的垄断性协议,暗藏着以牺牲消费者选择权为代价的灰色利益。

      实际上,早在2007年,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和原建设部(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联合发文,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然而,据知情者透露,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规定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宽带垄断反而愈演愈烈,成了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

      而打破这一潜规则就在于明确责任,该由谁投资建设的设施由谁完成,开发商自建光纤,即小区网络设备不和任何宽带运营商发生利益关系,小区可以任意选择一家运营商。如果居民对开发商初始选择的运营商不满意,可更换运营商。新的运营商只需铺设一根管线,即可接通小区网络。

【回应】

运营商说法不一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网络市场的发展,电信、铁通及各种网络运营商加入到首府网络市场竞争中。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呼和浩特市多家小区后发现,一些新建小区目前仅能提供一家运营商的宽带服务。其中,大多数小区只能提供联通的宽带服务,少数小区只提供铁通的宽带网络。

      9月8日,记者就此问题先后采访了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联通分公司和中国电信呼和浩特分公司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两家运营商说法大相径庭。

      对于小区宽带垄断经营的现状,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联通分公司商居中心的董经理否认了联通与开发商或者物业有协议这一说法,她说:“我们有行业标准,不允许签订排他性协议,我们也希望进驻所有小区,但是一些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不允许,我们也没办法。”

      中国电信呼和浩特分公司公众客户部的樊强主任坦言:“目前很多小区都存在这个问题,新建的小区都在开发商手中,物业也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运营商之间存在竞争压力,所以运营商早早与开发商签订了独家协议。我们在进驻小区时经常遇到这方面的阻力,开发商称运营商花钱了,他们就要遵守协议。”

 

宽带垄断行为侵犯业主消费选择权

      9月13日,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袁威伟,他说:“小区宽带垄断行为肯定不合理,属于不正当竞争,违反了市场自由交易、公平竞争原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被这个问题困扰的消费者取证后,可以向消协部门投诉,如果证据确凿,工商部门会对运营商做出行政处罚,并责令进行改正。”

 

禁止开发商与运营商签垄断协议

      今年2月1日,为了进一步规范住宅建筑小区通信设施管理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局特别下发关于贯彻《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加强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该通知中对自治区各盟市建委、规划、房地产、通信管理部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T50605-2010),按其分工范围,进行通信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的通信设施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其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9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处长高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区宽带垄断这个问题在全国各地都存在。造成这一局面,开发商和运营商两方面都有责任。本该由建筑单位承担的资金转嫁到运营商身上,因为通信管道投资资金相对比较巨大,开发商采取招标等方式,谁出钱多就把通信设施建设权给谁,而运营商迫于市场竞争压力,也愿意与开发商达成一定协议。此外还涉及到管道、产权、租用等问题,所以马上改变这一现状还存在一定难度。电信改革10多年来形成的格局要改善需要一定时间。通信管理部门也在着手做这个工作,进一步规范。

      高飚称,针对这个问题,今年2月份,住建厅和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管理住宅小区通信设备,还成立了专项管理办公室。要求开发商在建设时做到责任明确,开发商应该同时满足几家运营商的要求,由住宅小区业主自由选择运营商。

【市民看法】

  制定规范重要 监管更重要

      基于以上提到的原因,小区业主想更换宽带运营商,肯定会碰到开发商、物业、运营商人为设置的层层壁垒,难度可想而知。

      记者走访中发现,因为不满意现有的可以接入的宽带运营商收费及服务,有的业主无奈使用了网速较慢的固定电话线上网以及价格较高的无线上网方式,大家都期待着宽带可以自由接入的时刻。连日来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表示:小区宽带接入不自由问题,有开发商的责任、有运营商的责任,但更大的责任在于监管部门,而监管的重点,就在于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对此问题,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王福奎律师认为:随着科技发展,小区宽带经营迟早会打破垄断阶段,目前这种建立在不透明、不公平、不自由基础上的垄断,肯定不是一种充分竞争的产物,效果要大打折扣,一个完善的、成熟的市场,必须有充分的竞争,也只有充分的竞争,消费者和运营商才能取得双赢。

      另外,业主享有自主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依法享有知情权,且房产商对此应承担告知义务。